“女强人”6年非法吸储8000万
以高额利息向身边人“借款”,最少的借了5万最高的上千万
2016年07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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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徐艳 通讯员 姚欣 刘明明  

  日照一女子以支付高额利息为诱饵,向其单位员工和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吸收存款8000余万元,其中最少的5万,最高的达上千万。6月30日,经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该女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

  发展直接下线
到处搜罗‘投资人’

  高情商,这是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审理高某案件的法官对她的评价。
  该案法官告诉记者,年仅四十的高某早年就自己经营了一家幼儿园,在日照也小有名气,每年的收入可观。然而为了扩大幼儿园的规模,2009年末,高某便开始以投资幼儿园的名义向单位员工及身边的朋友“借款”,并承诺给予高额利息。“日息8%,月息2分-8分不等。”
  面对高额的利息,再加上高某巧舌如簧的介绍,很多人便开始将钱“借”给高某,少则5万,多则上千万。为了吸引更多的存款,高某还想出了发展下线的方式。
  “她的直接下线负责到处搜罗‘投资人’,投资款到帐后,就可以从高某处拿到2分的提成。”该案法官说,依靠此种方式,高某的直接下线就有数十人。而由于高某一直“有借有还”的良好信用,越来越多的人将钱打入高某的账户。为了“投资”,有些人竟然将卖房款、买房款、借款、房屋抵押款等都给了高某。直到2015年5月案发,在6年多的时间里,高某已吸收存款8000余万元。
为获得更高利润
把“借款”放高利贷

  为了获得更高的利润,期间高某开始用吸收的存款以月息5分的利息向社会人员放高利贷,但她没有想到,放款容易收回来难。在一次放款几百万后,由于借款人跑路,高某的资金链出现了严重断裂。
  “答应借款人的利息和本金不能按时归还,一些借款人开始陆续到公安机关报警,高某的事情最终得以败露。”该案法官说。在高某落网时,她还有1000多万的缺口没有补上,而就在她被捕的前一天她的账户里竟然还有人给她打了40万元。
  说起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信任高某将高额现金交给高某,该案法官告诉记者,高某的情商很高,加上有幼儿园当幌子和诚恳的说话态度,让很多市民信以为真。
认罪态度较好
酌情对其从轻处罚

  日照开发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高某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通过公开宣传,采用支付高额存款利息的手段,向其单位员工和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吸收存款,扰乱金融秩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应追究刑事责任。高某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处高某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十万元。
  “从真理到谬误只一步之遥,从天堂到地狱只一念之差”,高某的犯罪行为是严重的,留下的教训也是深刻的。法官提醒大家在投资时,应尽量选择银行、保险、证券等合法金融机构进行投资,同时理性投资、增强风险意识,考虑资金安全,不要受高息诱惑而动心,避免“赚了利息、丢了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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