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聊城7月21日讯(记者 孟凡萧 通讯员 赫霄 邹东亮) 5月15日,阳谷县石佛镇后睡虎村的村民杜春菊来到公证处申办继承银行存款公证,杜春菊丈夫王明德于2012年11月因患抑郁症在家中自杀身亡,杜春菊右腿残疾基本上无劳动能力,女儿只有十一岁,家里失去唯一的顶梁柱,杜春菊娘俩只能依靠政府最低生活保障费和左邻右舍的帮助生活。
近日,杜春菊在收拾王明德的遗物时,发现了王明德在阳谷县农村信用社的一本存折,里面有贰万元存款。信用社工作人员要求本人到场才能领取,如本人已经死亡,则应由继承人持公证部门出具的继承公证书方可领取。鉴于杜春菊的家庭状况,公证员主动为其申报法律援助,并向主任汇报了情况。在公证员的指导下,杜春菊申请了法律援助公证,在提供了相关证明及民政部门颁发的最低生活保障证的基础上,公证处经过严格审查,为她办理了继承公证手续并减免了全部公证费,杜春菊拿到公证书后热泪盈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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