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定陶7月21日讯(记者 邢孟 通讯员 赵建光 何启桥) 定陶一小区因消防通道不畅、消防栓没水,起火后无法有效救火,业主住房被烧毁,开发商被告上法庭,但因火灾原因无法查明,案件进入僵局,后经法官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业主获赔5万元。
许某家住定陶区某小区,据其介绍,2016年3月21日他家停电一天,当天家里没人,17点多来电之后,邻居发现许某家中冒烟,便拨打了火警电话。然而,等到消防车来到小区后,因小区内道路狭窄、消防通道不畅,消防车无法进入现场,小区自备的消防栓也没有水,丧失了灭火的最佳时机,最终许某房内物品燃烧殆尽。
火灾发生之后,许某认为开发商所建小区消防通道不通畅,消防栓不通水,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应对这次火灾事故负全部责任。于是便将开发商告上了法庭。
据定陶区法院承办法官、城郊法庭副庭长侯波介绍,审理该案有两个关键点,一是确定火灾发生原因,明确事故责任主体,二是确定损失,但是这两个关键点存在着无法查清的困境,如果完全本着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可能会造成事实上的不公平,于是,侯波决定靠调解化解此案。
侯波认为损失数额,由于双方都无法证明,便要求双方本着实事求是和公平的原则来处理损失赔偿问题。此后,通过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调解,耐心细致地工作,最终促使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开发商同意一次性补偿许某5万元经济损失,许某撤诉了结此案。
19日,许某及家人专门来到定陶法院城郊法庭,送来了锦旗,并对侯波副庭长耐心调解此案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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