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售资金存“专户”防烂尾
2016年08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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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孟燕    

  记者调查发现,省城一些开发商在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就已经对外卖房,这甚至成为业内的“潜规则”。一旦遭遇“烂尾”可能血本无归。为了防止楼盘“烂尾”,济南实行预售资金监管,将预售资金存入专门账户,按照工程进度核减监管资金,实行动态监管。
  “济南大概有90%的新建商品房都是预售,大开发商抗风险能力强,但是中小开发商问题比较多。”一家开发商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防止“烂尾楼”出现,省城目前实行预售资金监管。按照正常的流程,开发商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起到项目取得综合验收备案,都在预售资金监管期限内。
  “预售资金全部存入专用账户,按照工程进度核减监管资金,放开网签面积。”该负责人表示,这确实是一个有效的方法。“严格执行监管的话,至少不会出现烂尾楼这样的大问题。”
  济南市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3月1日起施行《济南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根据上年度企业诚信情况控制开发企业网签面积,首次放开商品房预售许可面积的30%;预售资金存入专用账户未达到重点监管额度前,按照预售资金需达到重点监管额度核算,放开对应的网签面积;预售资金存入达到重点监管额度后,放开全部商品房预售许可面积。”
  按照完成工程主体结构、内外装饰、竣工验收备案三个节点,分别核减到重点监管额度的50%、30%、10%。其中,总楼层12层(含12层)以上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完成二分之一时,核减到重点监管额度的70%。重点监管额度内的预售资金,企业不得擅自使用;超出部分企业可以自行使用,但应优先用于本开发项目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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