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男因危险驾驶罪被捕
2016年08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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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4日讯(记者 张帅) 近日,经长清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长清交警大队城区中队依法将涉嫌危险驾驶罪的牛某敏(男,长清区双泉镇人)执行逮捕。
  2015年12月26日晚11点左右,一辆牌照为鲁A36***的小型轿车沿经十西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平安北路路口时,与前方正常行驶的鲁HF3***/鲁HJ***挂牌照重型半挂货车发生尾随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轿车驾驶员牛某敏受轻伤。城区中队民警赶到车祸现场后随即展开侦查,通过调取现场监控视频,询问附近目击者,结合办案经验,民警认定该事故有涉酒嫌疑。
  随后,民警将双方当事人带至医院接受血液酒精检测。经济南市公安局交通物证鉴定所检验,牛某敏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37mg/100ml,达到醉酒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今年1月6日,经长清公安分局批准,城区中队对犯罪嫌疑人牛某敏立案侦查。7月27日,牛某敏被执行逮捕,目前已被羁押至济南市第三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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