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河镇一居民超占土地被查处
2016年08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8月4日讯(通讯员 毕京勇 记者 刘慧) 近日,济阳县国土执法监察人员发现,有居民在回河镇回河街原国道220线北侧超占土地,遂对其进行依法查处。
  据济阳县国土执法监察人员介绍,他们工作人员在回河镇回河街原国道220线北侧执法巡查时发现,有居民正在翻建沿街商品房,执法监察人员现场勘测、拍照并得知,该居民翻建沿街商品房属于超占土地行为。
  据了解,该居民姓赵,他自称有土地批复手续,但拒不提供。经过执法人员现场调解,赵先生才将政府批文拿出。经工作人员现场查验,政府批复有效占地面积为76平方米,而当事人翻建时擅自占地255平方米,超出政府批准面积139平方米。
  济阳县国土执法监察人员遂对其进行了依法查处。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