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文明还在路上
一小时内路口17车实线变道
2016年08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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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经十路舜耕路路口,有两辆车正在加塞。  本报记者 左庆 摄
     “雪崩时,没有一片雪花觉得自己有责任。”堵在路上,每一位都觉得自己是受害者。开车的指责非机动车和其他车辆不守规矩,行人指责汽车霸道不让行,骑自行车和电动车的指责机动车占道。不过,大家有没有认真地思考过,自己在出行中有没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

  本报记者 张泰来

前方车辆变道加塞
可能影响两三公里

  开车的市民都熟知这样的情景,本来能顺顺当当通过路口,可旁边车道上一辆辆车硬是变道加塞,不经意间国骂就出来了。
  21日上午8点14分到9点14分,齐鲁晚报记者在省城经十路与舜耕路路口蹲点,一个小时时间,东向西方向有17辆车实线变道加塞。
  在距离实线200米的路段,车辆变道成了家常便饭,一个小时有112辆车变道,平均每个信号灯周期有七八辆车变道。这些车辆虽然是在虚线范围内变道,不属于违法行为,但其对通行率的影响同样不容小觑。前方车辆一旦变道,后方十余辆车减速,通行速度骤然降低,有时还会诱发后方车辆向一旁车道变道躲避,其后方多辆车减速。
  “前方车辆变道加塞,后方车辆刹车减速,恰似多米诺骨牌一样依次传递。”济南高速交警支队高架路大队大队长凌美煌介绍,这种传递在车速较快的高架路上影响更大,甚至可能影响后面两三公里远的车。此外,恶意加塞也加大了剐蹭、追尾等轻微事故发生的几率。
  历下交警公布的二季度电警抓拍数据显示,包括恶意变道在内的乱道行驶占到违法抓拍总数的38.41%,是辖区抓拍数量最多的违法行为。
  历下交警大队信息技术中队的赵恒敏介绍,警方对路权的划分以及交通标线的确定都是以科学的调研数据为依据,一旦有车辆恶意加塞,破坏了共有的规则,必然会降低通行率。这就好像是装在细口瓶里的气球,如果大家按照次序通过,则畅行无阻,若一窝蜂地往瓶口拥,到头来只能是“一动不动”。
一起剐蹭事故
整个路段堵了半小时

  实线变道惹人嫌,发生一点事故,堵在路上就是不挪车,则让人忍无可忍。
  8日下午4点左右,还没到交通晚高峰,将军路零点立交南口南向北方向意外出现了压车。历城交警大队大桥中队中队长王瑞明闻讯赶来,“一辆罐车跟一辆轿车发生了剐蹭事故,轿车后保险杠和右后车门轻微损伤。”这本是一起小事故,双方拍照取证,互相查看证件留下联系方式后完全可以撤离现场,如果实在不放心也可拨打122报警备案留存。
  可是,由于轿车司机是外地人,对事故快处政策不了解,坚决不肯撤离现场,双方在路面上僵持起来。民警到场后对轿车司机予以批评并罚款200元,在拍摄现场照片取证后将事故车辆拖离现场。此时,距事发已经过去了半个小时。
  “整个城市的道路交通是一个系统,一个地方出现事故,影响到的并非只是局部,还会对其他路段造成交通压力。”槐荫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张晓琳说。
  据了解,在市区发生的交通事故中,八成以上适用快处政策,该政策实施两年多来,快处率一直保持在99%左右。在今年的一季度,全市“规定区域、规定时段”快速处理轻微道路交通事故9575起。
  原山东省交通科学研究所研究员、现任浙江省交通科学研究院副总工程师许云飞认为,轻微事故的快处快赔对于缓解交通拥堵的作用是巨大的,只不过其影响被飞速增长的机动车保有量掩盖。
  不过,省城至今仍有1%的车主在发生轻微事故后不走快处程序,在一季度就有97起,平均每天一起。
闯绿灯
让路口屡屡“插盘”

  闯红灯人所共知,而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在遇到路口拥堵时,即便绿灯亮起也不得驶入路口。该项违法行为知道的车主不多,对加剧拥堵的影响不容小觑。在交通高峰期间,只要两个信号灯的时间,就能让路口堵成一锅粥,俗称“插盘”。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机动车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不得进入路口。山东省的相关法规,更是明确要罚款100元扣2分。
  历下交警大队交通科科长李志超介绍,该规定依据的是路口清空原则,即保证信号灯允许车辆通行时路口前方是畅通的,最大保证通行效率。
  在现实中,闯绿灯违法知晓率低,很少有驾驶员认为这是违法。如果没有交警的拦阻,四个路口车辆均闯绿灯,在交通流量大时,路口很快就会被车辆占据,“插盘”堵成一锅粥。这也是虽然有信号灯,一线交警还要在交通早晚高峰时在路口执勤的重要原因。
  虽说罚有依据,但却因闯绿灯违法的知晓率低、处罚难度大等,对于闯绿灯的处罚并没形成常态化,对于该项违法行为的处罚依旧多以教育为主。不过,在今年4月份,深圳首次在市区一路口设置了专门抓拍闯绿灯违法的监控设备,经过几个月的运行,日均抓拍闯绿灯违法八起,已经定于9月1日正式启用。
交警查处要长效
才会形成震慑效果

  开车打手机、行人横穿马路、非机动车闯红灯……交通违法行为比比皆是,但因为警力有限、电警抓拍覆盖不全、处罚难、取证难等,很难做到违法必究,这也在客观上让部分驾驶员存有侥幸心理。
  山东大学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主任张汝华认为,不能指望通过治理交通违法来根治拥堵,但交通违法的确在加剧着拥堵的程度。目前,济南市的拥堵和不文明出行形成了恶性循环,日益严重的拥堵客观上会刺激不文明出行的行为,不文明行为反过来又在加剧着拥堵。
  张汝华认为,交通违法之所以泛滥,大的背景是我国跑步进入汽车社会,而汽车文明并没有随之而来,民众的文明出行意识和守法意识还有待加强。同时,从客观上说,一些道路公共设施的设置、信号灯的配时等还不够人性化,比如红灯等候时间过长、过街路口相距太远,这些都会在客观上刺激闯红灯、横穿马路等交通违法行为。
  山东交通学院教授蔡志理曾表示,治理交通陋习,首先要加强对交通参与者文明出行以及交通安全意识的宣传,政府部门、社区、媒体等各个方面都负有责任,然后才能把这种意识转化为文明出行的切实行动。
  “交警对交通违法的整治不能是运动式的,要形成长效查处,这样才能对交通参与者形成震慑效果。”张汝华说,与此同时,管理部门还应当在路权分配、信号灯配时、公共设施配建等方面做好工作,让其更精细化、人性化,创造市民遵章守法出行的大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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