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个国家或地区每百户家庭汽车保有量达到20辆时,通常被看作进入汽车社会。目前,济南市机动车保有量超过了170万辆,按照济南市700万常住人口、每户四人计算,基本达到户户有车。可以说,济南已经深度进入汽车社会。
我们跑步进入了汽车社会,汽车文明却姗姗来迟,加塞、不礼让行人、乱变道……个中原因不难理解。汽车产生于欧美国家,城市化在汽车社会来临之前就已基本完成,而在我国,舶来了汽车,却没舶来汽车文明。尤为重要的是,城市化尚未完成,汽车已经进入千家万户。城市缺乏科学规划,道路建设滞后,路权之争往往会让人陷入“路怒症”,不文明行为也就跟着来了。
物质与技术的事情尚好解决,交通文明的建立绝非一朝一夕之功,但在目前有限的条件下,也不是没有办法。
技术性手段无法全覆盖,交警人力有限,车主存有侥幸心理,而且侥幸是大概率事件。违法不受罚是大概率事件而且于己有利,自然不少车主就会选择“冒险”。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法律才有震慑力,才能引导车主文明驾驶。譬如德国,就是严罚,司机争执过程中,如果用言辞和手势辱骂他人,就属于侮辱他人的犯罪行为。
法律就像河堤,车主就像流水。河堤决定了流水的方向,开了口子,流水就会涌向溃堤之处。只有让车主无漏洞可钻,才能顺着法律铸就的堤岸涌向未来的汽车文明。
(李师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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