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标准调整至每月1000元
2016年09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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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月8日讯(通讯员 刘勇 记者 张帅) 记者从长清区人社局获悉,自今年下半年起,长清区将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待遇标准由每人每月950元调整至1000元。这是自2007年以来,长清区连续第10次调整失业保险待遇标准。
  今年8月,长清区就业办按新标准为1209名失业人员发放了1209000元失业保险金,并为已领取7月份失业保险金的1219名失业人员补发失业保险金60950元。 
  按照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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