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8日讯(记者 刘慧 通讯员 李乐) 为从源头上控制燃煤污染,改善空气质量,济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召集21家煤炭及燃煤炉具经营单位参加告诫约谈会,共同协商决定将从商品入市把关、售中质量监控、问题商品退市三个环节保证煤炭及燃煤炉具安全。
煤炭及燃煤炉具经营单位在选择供货商时,将主动查验供货商的有效主体资质证明,并建档留存由供货商签字盖章确认的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坚决抵制从非法渠道购进商品。并将与供货商签订商品质量安全入市承诺书,共同承诺不经销假冒伪劣商品、不经销不合格商品等,承诺书样本将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监督,对所售商品在入市销售前将进行严格自检。
“我们还通过如实开具销售单据等形式详实记录销售情况,确保发现所销售商品不合格后能及时召回,降低影响。”济阳县回河友信煤炭销售中心负责人说,在面对市场监管部门的抽样检测时,如实提供销售情况,配合好抽样检测工作,“一经监测判定不合格的商品,立即封存配合处理。”
据工商管理工作人员介绍,他们在煤炭及燃煤炉具经营场所内还将设置维权服务信息公示栏,及时向消费者公示商品质量把关情况、不合格商品退市信息等内容,保护消费者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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