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以“天性”取舍野生动物表演
2016年09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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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评论员 沙元森
  对动物进行驯化使之表演以取悦人类,难免会有惩戒,而不全是诱导,面对这种有限度的暴力,有些人能接受,有些人就不能接受。如果只从自己的主观感受谈野生动物表演的去留,是很难找到共识的,只有立足国情,依法保护,才能真正实现人和野生动物的和谐相存。
  日前,有媒体发出倡议,“拒绝违背天性的动物表演”。同时,一些来自动物保护组织的马戏行业图片也被网络公之于众。照片上,猴子头顶砖块,黑熊靠墙直立,让人看了不禁心生怜悯。有不少人跟帖表示,再也不看动物表演了,但是马戏团体的监管部门却有不同看法,他们认为马戏团驯养野生动物就是要进行表演的,野生动物只有经过驯化才能做到从不会到会,而驯化不是虐待。
  古人云,人皆有不忍之心。对动物的血腥虐杀和惩戒,绝大多数人都有本能的排斥和反感。但是对动物进行驯化使之表演以取悦人类,难免会有惩戒,而不全是诱导,面对这种有限度的暴力,有些人能接受,有些人就不能接受。如果只从自己的主观感受谈野生动物表演的去留,是很难找到共识的,只有立足国情,依法保护,才能真正实现人和野生动物的和谐相存。
  马戏团驯化动物的图片刚一上网,当地警方就采取了行动,暂扣、解救了一批准备驯化的小黑熊。然而让人尴尬的是,该驯兽点是持有省林业厅所发许可证的马戏团,警方能挑出的毛病也只是硬件有缺陷,“驯化场地就在驯化主自家的院子里,挺小的”。如果这批黑熊的来源没有问题,警方也只能将刚解救的动物“原物送还”,因为《野生动物保护法》也没有关于虐待动物的具体规定。警方对舆情虽然反应很及时,最终恐怕还是要依法处理而不是依情处理。这也是公共媒体和权力部门在评判野生动物表演时应该遵循的底线。
  当然,有人确实接受不了违背野生动物天性的表演,他们可以远离这些场所,或者主动推广自己的动保观念,但是现在要求取缔马戏团和封杀野生动物表演,未免太超前。众所周知,国内几乎每个海洋公园和野生动物园都有长期进行的动物表演项目。这些项目给游客,尤其是儿童,带来了极大的欢乐,也给经营方带来不菲的利润。现在,突然有人以“违背天性”为由要求取缔此类表演。那么究竟什么才是野生动物的天性呢?那些被圈养的需要人类投食的动物是不是也应该被放归山林?如果真的以动物的天性为取舍标准,将来很多动物园可能都得关门大吉。
  随着社会文明的提高,保护动物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这也是社会进步的一个标志。但是,在这种潮流中也出现一些极端的言论和行动。有人不仅反对野生动物表演,还反对一切宰杀动物的行为,很任性地放生龟鳖鱼蛙。前段时间,还有人在甘孜草原放生了数千只羊,让人瞠目结舌。现行法律没有对野生动物的驯化是否属于虐待做具体规定,未必是疏漏,主要原因应该是为了契合国情,满足民众需求。毕竟,很多人还没有条件去东非大草原看野生动物如何自由自在地生活,他们还需要到马戏团或动物园里去了解动物,进而增加和动物的感情。看不到这个现实,一刀切地取缔野生动物表演,反而中断了这种联系,未必就有利于动物保护。正如大熊猫能从“濒危”降级到“易危”,动物园“违背天性”的圈养也是功不可没的。
  至于野生动物表演会存在多长时间,主要还是看市场有无需求,如果将来大多数人都不感兴趣,这种“违背天性”的表演自然就会减少,就像没有人对狗肉感兴趣的话,有争议的“狗肉节”就办不下去。所以,一些激进的动物保护主义者还是应该少安毋躁,毕竟保护动物也是在保护人的环境和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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