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金“缩水”,用“操作失误”解释不通
2016年09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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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评论员 沙元森
  针对个别高校存在没有足额发放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的行为,教育部昨日回复称,此事是由于一些学校在发放环节的操作问题所致。为督促相关高校立即整改,教育部已经发文直属高校,要求确保足额发放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这个表态不可谓不及时,但是仅把问题归结为“操作失误”,不免过于轻描淡写。教育部更应该以此为契机,深究被扣发的助学金究竟被挪用到哪里,其中有无违纪贪腐问题,只有堵上制度的漏洞,助学金才能全力助学。
  根据现行的国家助学金发放办法,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每年不低于6000元。南京大学多名学生发帖反映,该校毕业学年的研究生助学金只发放到6月,7月和8月的助学金共1000元未发放。中国人民大学等学校也有类似情况。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按学年拨款的助学金被一些学校巧妙地拆解成按月发放,而毕业学年比正常学年少两个月,这样就不动声色地实现了助学金的缩水。
  现在,教育部认定这个问题是“操作失误”,也许确有个别学校是一时疏忽,但是必须警惕有人利用这个空子,侵吞或者挪用助学金。对于高校来说,每年发放的助学金统计起来也是一笔巨款,没有理由不重视这项工作。像山东大学这样的高校,未雨绸缪,每月发放600元,发放10个月,避免了学生毕业了而助学金还没有领完的现象。也有像中央财经大学这样的高校,在学生毕业时提示学生不要注销相关银行卡,以便继续发放助学金,这样助学金虽然略有“迟到”,却也算如数发放了。而像中国人民大学这样的高校,直到现在才补发去年的助学金,时间间隔达15个月之久,已经不能用疏忽或失误来解释了。
  按照相关政策,研究生助学金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中国人民大学每年招收硕士研究生三千多人,假如每个学生毕业时都被扣发1000元,积少成多,每年都能积攒一笔不小的费用,这些资金沉淀下来,还能产生不少附加价值。这也许才是一些学校有关人员不愿及时如数发放助学金的主要原因。中国人民大学虽然在时隔15个月之后开始补发所欠助学金,但耐人寻味的是此前媒体刚刚报道助学金缩水的问题。如果没有媒体的关注,一些迟迟未发的助学金也许会一直沉淀下去,毕竟学生离校已久,银行卡可能也销了,通联方式可能也改了,即便有学生想起这事,谁好意思为了一千元钱去母校讨债,更不用说去打官司了。
  堂堂名校在学生的助学金发放上“揩油”,确实令人大跌眼镜。这未必就是一些学校校方的意图,但是有关人员的责任应该被严肃追究。仅仅是补发并不能给公众一个令人满意的交代,公众更想知道的是被沉淀的资金都用在了哪里,又是谁从中获得了好处。助学金发放出现这么大面积的问题,终究是应该有人出来承担责任,而不能用一个“操作失误”搪塞舆论。专款专用的资金,如果有行之有效的跟踪管理,又怎么会出现各校随意发放甚至延迟15个月的问题。对这些问题,教育部没有解释明白,立行的整改能起到多大作用也有待观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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