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泉护泉,关键在严格执法
2016年10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雪樱

  现行《济南市名泉保护条例》颁布于2005年,已经有一定的滞后性。日前,《济南市名泉保护条例》(修订草案)通过济南市法制办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将为名泉保护制定更完善的保护措施(详见10月23日《齐鲁晚报》)。
  毫无疑问,《济南市名泉保护条例》(修订草案)是以法治的力量为保泉工作绿色护航,用制度性力量为保泉护泉“亮剑”,也是积极适应社会发展的迫切需求。划定红线,对不同区域建设项目“量身打造”;设立机构,成立名泉保护委员会,充分听取民意;重拳治理乱象,提高处罚成本,施工中发现泉水出露点损毁的行为最高处罚10万,造成名泉泉池、人文景观损毁的最高罚款30万。不难看出,此修订草案科学规划之细化、源头管控之严密、处罚力度之空前,可谓动真碰硬,为保泉划出生命线,彰显出保泉护泉工作的坚定信念和创新意识。
  作为市民,最关心的还是执行起来是否能够不折不扣。泉水是济南的灵魂,相关部门下大力气进行保护,有目共睹的是,每当发生污染泉水、护城河野泳等不文明行为时,为什么我们的执法总是像打在棉花上?尴尬的背后其实是执法的失守。如今,名泉保护有了新条例,新法规如何“长牙”,真正咬断伸向泉水的“黑手”,离不开双重的约束和公正的执法。首先,应加强对名泉保护条例的宣传力度,提高市民的认知度和自觉性,并以此为契机提升执法的统一性、公开性、透明性,以生态问责制度和监管制度形成双重保险,杜绝执法之软,从而拆除利益藩篱,以保障保泉护泉工作平稳落地,让违规者得到应有的惩罚,从而维护法律的尊严。
  另一方面,保泉护泉工作的有序开展与纵深推进,需要切实的依托群众、发动群众、联系群众。新设立的名泉保护委员会为公众代表留出位置,这一点很值得肯定,然而,如何让引进民智、开门纳谏成为常态化,相关部门应以开放的态度最大化畅通民意通道,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到保泉护泉的工作中来,出台完善的奖励机制或者公益积分制度。
  新条例将给我们带来新的“答卷”,也势必带来新的气象;这份“济南答卷”究竟能够打多少分,取决于公共执法的刚正不阿与新的跨越,取决于公众参与和民间共治的新的探索。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高度重视程序的正义和细节的落实,多措并举积极推进保泉护泉工作再上一层楼,这不仅是保障泉水常年喷涌不息,更多的是推进生态济南建设的重要内容。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