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30日讯(记者 张琪 通讯员 张立峰、贺运) 为进一步规范市区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秩序,市交通运输局与市公安局成立专项行动办公室,抽调专人组成联合执法队伍,自12月1日起集中开展第二阶段出租汽车客运市场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无证从事出租客运经营的“黑出租”。
据了解,专项行动期间,联合执法人员将以市区大型商场、车站码头、高校、居民小区、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以及市区主要路段为重点,通过日常执法、集中执法相结合,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他人车辆牌证、擅自喷涂出租车外观颜色、安装使用出租汽车营运标志标识的“克隆”出租车,盗窃、抢劫出租汽车营运标志标识、非法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涉黑团伙以及利用“黑出租”为工具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进行严厉查处。特别是对悬挂鲁D、浙A、苏A等外地牌照、喷涂出租车“浪花”颜色外观、违规安装使用顶灯、计价器等营运标志标识以及悬挂“小红灯”的私家车、套牌车,一律予以拦截,收缴相关非法营运标志标识,并立案追踪查处顶灯、计价器等营运标识来源,发现一辆,查处一辆。
联合执法行动期间,执法人员还将全面检查涉嫌非法营运的车辆行驶证、年审有效期等车辆证件以及车上有无管制刀具、有无犯罪记录等,涉嫌违法的依法处置。
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呼吁群众从保护自身人身安全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自觉抵制“黑车”、不坐“黑车”,积极提供线索,共同维护出租车客运市场良好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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