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棚户区改造项目审批有了绿色通道
审批事项并联进行,即时即办
2016年12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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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城区一正在施工的棚改项目(资料图)。
     本报济宁12月1日讯(记者 贾凌煜) 济宁提高棚户区改造项目审批工作效率,其中棚户区改造项目审批和核准办理时限由法定20个工作日承诺为3个工作日。
  济宁11个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完善棚户区改造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的指导意见》,在坚持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建立棚户区改造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将审批事项各环节实行并联审批。每个审查审批环节都要即时即办,严禁推拖。
  项目立项方面,实施项目审批“三集中”。济宁市发改委对棚户区改造项目立项、招标方案核准、节能评估和审查等审批事项全部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做到一个窗口对外、一门受理、一次办结。对棚户区改造项目审批和核准办理时限由法定20个工作日承诺为3个工作日;招标方案核准办理时限承诺为1个工作日,节能评估和审查办理时限承诺为1到3个工作日。
  土地审批方面,提交资料齐全、符合规定的,建设用地预审时限由法定20个工作日承诺减至3个工作日(涉及现场勘查的延长2个工作日)。棚改项目用地上,完成地价评估等前置条件下,经国土资源部门编制用地方案上报市政府批准,承诺审查上报时限减至5个工作日。 
  施工许可方面,在规划许可证未取得的情况下,实行招标投标工作与规划许可等手续压茬进行等。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棚户区改造项目按照规定的比例开工前缴纳50%,剩余部分在竣工验收备案前交清。 
  按照规定,棚户区改造项目环评审批权限在县级环保部门,县级环保部门对单个项目批复后打包报市环保局批复。市环保部门承诺对此类项目开通绿色通道、简化程序,即到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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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棚改住房有了“硬杠杠”
  济宁棚改住房建设再出“硬杠杠”,从选址与规划到建筑设计,再到装饰装修与设施设备等都有了标准。
  《济宁市棚户区改造住房建设导则(试行)》中规定,棚户区住房的设计应综合考虑住宅使用功能空间组合与家庭人口、代际关系、风俗习惯等因素,满足家庭的基本居住生活需求。棚户区改造新建住房套型设计以家庭结构和家庭居住行为模式为基本因素,提供相适应的套型,分为Ⅰ型、Ⅱ型、Ⅲ型,小户型住房以Ⅰ型为主,成套建设的棚户区居民住房以Ⅰ、Ⅱ型为主。 
  每套住宅应设卧室、起居室(厅)、或卧室兼起居室、厨房、卫生间和阳台等基本空间。其中标明了棚户区改造住房基本功能空间的适用面积指标。如双人卧室不低于10平方米,单人卧室不低于6平方米,厨房不低于4平方米,卫生间不低于3平方米。每套住宅至少有一个居住空间能获得冬季日照。 
  另棚户区改造住房应实施基本装修,室内设施设备完整,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铺装或粉刷完成,达到入住条件。如户门采取钢制保温防盗门或防火门,卫生间须贴瓷砖到顶,配备洗面盆、节水座便器等。棚户区改造住房室内外装修应遵循经济、适用、宜居和环保的原则,一次装修到位,严谨装修破坏建筑结构。 
  2016年济宁市52021户棚改开工任务已完成,开工率达105%,除了采取货币化安置的27903套住宅,还将新建26706户安置房。 本报记者 贾凌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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