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完首付款,将房子过户后就玩失踪
一男子8个月诈骗16套房产
2016年12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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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1日讯(记者 赵磊)男子冒充购房者,以购房的名义,先支付给房主30%左右的首付款,骗取房主信任后将房子过户到自己的名下,然后就玩起了“失踪”。该男子在短短8个月的时间内,疯狂诈骗16套房产。12月1日,记者获悉,嫌犯王某被依法判决有期徒刑15年。
  53岁的刘女士在世纪樱园小区有一套房产空闲,于是房产中介登记出售这套房屋。2014年2月份,刘女士接到了一名姓王的男子的电话,称想购买她的房子。王某带着刘女士找了一家名为润城房屋不动产的房产中介,讨论购房事宜。王某告诉刘女士,自己经营着一家饭店,经营状况很好。他买房子是给父母住方便给他看孩子。自己钱比较紧张,需要从银行贷款,并且已经在银行内部找好了关系。刘女士听说这样,就同意了。
  随后,王某和刘女士商定以90万的价格购买该房产,并且支付了24万的首付款,余款在40天内由银行放款,然后王某支付给刘女士。付完首付款当天,刘女士就和王某来到了潍坊市房管局,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过户之后,没过几天,刘女士就发现王某的电话打不通了。刘女士感觉事情不对,于是去房产中介询问,但是得知当初给她办理二手房买卖的员工已经辞职不干了,而且听说像她这样的情况还有很多。刘女士又到潍坊市房管局去查询房屋信息,发现自己的房屋已经被查封了。刘女士这才意识到自己遇到了骗子,于是到奎文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案。
  奎文经侦大队发现,在潍城、奎文、高新三区发生十余起类似案件,购房人均是王某。经查在8个月的时间里,王某疯狂诈骗房产16套。目前,王某已经将诈骗来的房产全部抵押给了借款人,取得895万元的借款。其中,478万元用于支付卖房业主的首付款,其余416万元用于支付高息借款及利息和个人消费。民警获悉,王某以及同伙刘某、闫某等人已经逃到广东韶关。随后,警方赶赴广东,于2014年5月、6月将将三人分别抓获。
  12月1日,记者从奎文公安分局获悉,嫌犯王某、刘某、闫某等人已被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追究其有期徒刑15年、6年、5年不等。该团伙诈骗的房产已全部返还给受害人,为受害人挽回了巨额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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