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25日讯(记者 刘振 通讯员 陈苗苗) 为加快推进全县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有效防控大气污染,县商务局、工商局分别对29家原煤炭经营业户逐一排查,发现问题5处,均存有少量散煤在售。现场责令其立即停止经营,并将有关情况转交给当地乡、镇、街道办负责清理。
同时,交通运输局、公安、交警、城管部门开展煤炭整治联合行动,以收费站为依托设立检查临时点,对途经该县或在该县卸载的煤炭运输车辆实行全面检查、登记,杜绝了不符合环境保护质量标准的煤炭进入该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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