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司机上网学法,能抵扣违法分数
2017年05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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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烟台5月16日讯(记者 闫丽君) 16日上午,烟台市政府召开烟台“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上线启动仪式暨新闻发布会。 
  会上,记者获悉,集网上公示、网上咨询、网上办事、网上管理、网上互动、网上监督、网上支付、网上寄递等功能于一体的烟台“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正式亮相。
  烟台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互联网+公安”办公室负责人凌晓鹏指出,这是山东省首个全系统推出的“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市民可以选择通过电脑端进入服务平台网站,也可以选择关注“烟台公安”微信公众号,注册认证个人信息后进入平台,随时随地完成所需事项在线预约、申请办理;还可以选择下载手机APP软件,注册登录进入平台,办理各项业务。
  值得注意的是,平台设置了学法积分模块。该功能适用于驾驶证核发地为烟台本地的机动车驾驶人,通过烟台“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申请在线学习交通法律法规知识,并经考试达标后获得相应积分。驾驶人对于自己所有的本市非营运小型客车,在通过“平台”接受非现场查处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时,可以使用学习积分折抵部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分。
  “驾驶人通过平台学习相应交通法律法规知识后,平台随机弹出一组考试题。每组试题10道,答对9道为达标,获得积分3分。”凌晓鹏介绍,“每周仅可参加一次学习,考试不合格的可重复考试。在线学习考试积分实施累积积分制度。积分周期自驾驶证的初领日期开始,为期12个月,积分周期末自动清零。”
  “目前,积分可以折抵处理的是非营运9座以下乘用车的电子监控设备记录,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记分分值为3分(含)以下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当然,驾驶证处于暂扣、注销、吊销等状态,或者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已达12分(含)以上的,不得申请在线学习考试。”凌晓鹏解释。 
  另外,平台在交管业务方面,也创新了思路,整合多方资源,开通了网上交通违法线上全程办理、驾驶人学法积分、简易交通事故快速理赔、“随手拍”举报、堵路移车、4S店发放新车临牌、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网上全程办结等124项服务事项。研发了堵路移车功能,如果遇到堵路车辆,只需上传现场照片,系统便自动定位,智能发送短信到堵车驾驶人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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