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好心却被误解成“偷孩子”
物业未经核实便张贴《告知》引起慌乱
2017年05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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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16日讯(记者 赵磊)近日,微信朋友圈中转发了一条昌乐县大上芙蓉苑小区“偷孩子”的信息。16日,记者从警方了解到,现查明该消息是一个同小区住户发生误会,在网络中转发形成的谣言。 
  2017年5月13日,昌乐警方在网络巡查中发现网民发布信息,称其孩子被一穿保安制服的男子抱走,后被及时制止将孩子要回,并称“那一定是抱孩子的,想想就后怕”。随后,该信息在微信群中被转发,并且有一张物业公司张贴的告知照片,告知中声称城西派出所已经立案调查,提醒住户提高警惕。 
  昌乐警方第一时间赶赴大上芙蓉苑小区找到发布信息的网民郑某,并通过视频监控查找到了当晚抱孩子的男子宋某进行调查。经查明:5月12日晚20时20分许,大上芙蓉苑住户宋某在小区内遇到了同小区的住户郑某母子。因为见到郑某的儿子正在哭泣,宋某便抱了起来。因为相互不熟悉,造成了郑某的误解。后郑某在未了解事实的情况下,怀疑对方偷孩子,就在小区的业主群内发布了上述内容的信息。此后,大上芙蓉园物业经理赵某在听说后,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自行打印《告知》在小区内张贴,称此事为偷儿童案件,公安机关已立案调查,引起了群众的关注并迅速在网上散布传播。
  目前,该事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在此,昌乐县公安局倡议每一位公民在发布或传播信息时,都应慎重考虑可能造成的影响和所应担负的责任,真正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营造理性、健康、向上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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