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剖析临清市某联社党委书记、主任违规案例
困难职工救助金却进了亲属腰包 
2017年05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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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5月16日讯(记者 张跃峰) 5月16日,市纪委对外发布了一个案例剖析,发放给困难职工的救助金,却进了自家亲属的腰包,临清市某联社党委书记、主任张某某本该带头守纪,却利用职务便利,违规给亲属发放救助金,最终受到了党纪处分。 
  2016年7月11日,临清市纪委接到省纪委转来的线索,反映临清市某联社党委书记、主任张某某存在优亲厚友等违纪问题。临清市纪委相关纪检监察室立即展开调查。每年春节前,临清市政府都会根据上级有关精神,通过临清市人社局向企业困难职工发放一次性救助金。临清市十一个系统和两个企业依据人社局分配的名额,自行把关确定救助人员名单,临清市人社局再根据上报名单将救助金(物)发放给困难职工。 
  调查组工作人员首先来到临清市人社局,调取了某联社系统2013年至2015年春节一次性救助金发放花名册,并与该系统各企业职工花名册进行对比,发现救助金发放花名册中有两名人员——张某甲和李某某不属于该系统职工。这两人是谁?为什么会出现在该联社系统地救助金发放花名册中?带着这些疑问,工作人员对这两个人的身份展开调查。很快,二人的身份被调查清楚,张某甲是张某某的亲哥哥,而李某某是张某某的亲外甥。看来,张某某优亲厚友的问题并非空穴来风。 
  工作人员随即固定了相关证据,在确凿证据面前,张某某承认了违纪事实。2012年12月,张某某调任临清市某联社系统党委书记、主任。上任伊始,恰逢临清市各系统上报春节一次性救助金。张某某打起了自己的“小算盘”:自己的哥哥和外甥生活困难,本系统上报的困难人员又比较杂,在上报名单里增加两个人,应该不会有人知道。于是,张某某安排政工科长以该联社困难职工的名义,把张某甲和李某某的名字加进了该系统春节一次性救助金发放花名单。不久,张某甲和李某某成功领取了第一年的困难职工救助金。违纪行为一时半会没有败露,助长了张某某的侥幸心理,从战战兢兢到心安理得,张某某在违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2013年至2015年,张某某总共违规为两人骗取春节救助金1200元。 
  调查人员了解到,张某某的上一任就是因为类似的问题受到处分的,问题的严重性张某某是知道的,但他却没有以此为鉴,反而继续在这个问题上栽了跟头。张某某的行为,反映出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淡薄,心存侥幸、不知敬畏。救助资金每分每厘都必须用于最需要救助的职工,但在张某某眼里那里救助资金却成了“唐僧肉”,不惜铤而走险、以身试纪,触碰纪律的红线。最终,临清市纪委将张某某发放救助金优亲厚友问题及其他违纪行为合并处理,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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