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菏泽5月16日讯(记者 董梦婕) 今年5月15日是第八个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当天上午,市公安局联合多家单位在大剧院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市金融办作为本次活动的参与单位,借助宣传日活动开展防范非法集资知识宣传。
活动现场,市金融办通过设立宣传点、摆放宣传板、散发宣传单、解答群众咨询等方式,向公众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和常见手段,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认知水平和防范能力,引导广大群众理性投资、合法理财。
据悉,近年来,非法集资案件频发,手段不断翻新,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民间借贷、投资理财、资产管理、养老服务、合作社等名义,打着响应国家政策、支持实体企业发展等旗号,编造各种投资名目,以高利息、高回报、低风险为诱饵,进行非法集资,不仅扰乱了社会市场经济秩序,而且使参与者蒙受了重大经济损失。
为防范群众免受“非法集资”之害,市维护金融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制定了《印发关于菏泽市非法集资风险检测管理办法的通知》、《2016年菏泽市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工作综合治理考核评比细则》,将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关口前移,非法集资工作被纳入全市社会综合治理考核评价体系。
统计显示,2016年全市共立案侦办非法集资案件32起,涉及受害人数4238人,涉案金额31795万元,与去年同比分别增长39.13%、2.34%、31.49%。
涉及领域主要集中在投资理财、担保类公司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方面。资金投向集中在支付高额利息、外借放贷、高额广告宣传、挥霍消费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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