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住建部城市管理监督局领导调研我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2016年1月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成立以来,严格按照中央、省、市部署要求,大胆探索、勇于担当、砥砺奋进、积极作为,以“对法律负责、为发展服务、让群众满意”为宗旨,稳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全面加强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积极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不断强化综合行政执法,大力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深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打造了干净整洁、文明有序、优美靓丽的城乡环境,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果。
一是整合职责权限,厘清权力清单。根据省、市批复要求,将城乡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工商行政、公安交通、食品安全、建筑业、人防、防震减灾、民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服务业、商务、粮食流通等16个领域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全部进行了梳理,行政权力达到831项(其中行政处罚794项、行政强制21项、行政征收7项、行政监督8项、其他权力1项),实现了变多部门执法为单一部门综合执法的职能整合,在体制上解决了执法队伍膨胀、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扰民等问题。
二是合理设置机构,提高运行效率。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要求,定人定岗定编,对局主要辖属机构、内设科室职责进行了界定,做到机构设置更加合理,机关运行更加高效。向21个镇街和经济开发区均派驻执法中队,并设立了直属中队,解决基层没有执法主体资格和执法力量不足的短板,实现了执法区域全覆盖。对全员进行了重新分配调整,合理搭配城市管理、国土监察、文化、旅游、粮食、民政等执法方面经验丰富的人员,确保专业互补、人尽其才、人岗相适,保证了95%以上人员下沉到基层执法管理一线,?进一步优化执法资源配置,执法力量得到强化和保障。
三是规范中队建设,强化工作保障。规范各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暨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建设,重点就人员配备、办公场所、执法装备、执法车辆、执法经费等事项进一步强化保障。协调各镇为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提供相对独立的办公场所,配齐了办公桌椅、电脑、对讲机、录音笔、执法记录仪和宣传取证器材,执法车辆按照按每3-5人/辆标准配置。结合执法工作实际操作需求,开展多领域精准法制业务学习培训,提高了执法实务操作要领;编制《法律法规汇编》和《执法文书实务用书》,确保人手一册;从建章立制入手,在内部制度建立、准军事化管理、办文办事办会、公车使用等方面出台规定30余项,全面推行规范化建设。
四是完善运行机制,强化执法协作。按照《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实施办法》、《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协调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要求,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与国土、规划、住建、文广新、商务等职能部门和各镇街、经济开发区以及司法部门的协调联系,建立业务协助、执法信息通报、案件移交、审批信息共享、违法行为通报等制度,实现监管与执法工作的有效衔接。各镇设立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作为镇综合执法平台,与派驻执法中队联合办公,统筹辖区内派驻机构和基层执法力量,进一步提高了执法效率。
五是推进精细管理,打造有序环境。调整加强了城市管理委员会,制定完善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落实网格化管理要求,将管理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树立强烈的“疏堵结合”理念,将城区110多条道路划分为严管街、严控街、规范街三类,建设临时便民摊点群20余处,疏导安置摊点1100余个。全面推行道路一日三清扫全天候保洁制度,推行道路机械深度保洁工作,提高了保洁质量;以“平、净、齐、绿、亮、美”为标准,规范城乡环卫一体化市场化运作,建立农村环卫常态化机制。积极巩固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成果,加快重点园林绿化工作建设,提升绿化苗木管养水平,积极争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加强市政设施管养力度,达到“灯亮、路平、排水通、桥梁固劳、安全度汛”的管养目标。
六是开展联合执法,解决热点难题。对国土资源、文化、民政殡葬、粮食、旅游等领域,做好案件移交管理,加大执法力度,确保监管到位;对商务、人防、防震减灾等领域,积极抓好执法破题工作,努力实现行政处罚案件的“零”突破。截至目前,全市开展城市违法建设治理、非法开采矿产资源、文化市场集中整治、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整治、粮食流通执法、“不合理低价游”整治等专项行动30余次,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活动260余次,查纠各类问题1500余件,立案办理行政处罚案件960件,拆除各类违法建筑物、构筑物3300余间,接收移送案件、涉嫌违法线索130余起,移送其它部门案件40余起,办理群众反映热点难点问题8600余件,一批热点难点问题得到解决,综合行政执法效果凸显,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