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24日讯(通讯员 宋丽莎) 今年来双山街道纪委严肃查处一起村党支部成员违反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私借、私存等侵占村集体资金案件,并对当事人作出党内警告处分的决定。这是该街道加强村级财务监管,坚决纠正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一个缩影。
双山街道要求各村两委召开居两委和居民代表大会,集中推选各居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委员会成员由5至7人组成,设置主任一名,负责对本村财务进行日常监督。
同时为加强村级财务管理规范、使用合理、开支透明,对各村财务运转实行“四个监督”。强化监督委员会监督,各居分别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对村财务所有支出有知情权和否决权,约束并监督居两委财务支配权力;强化群众监督,所有村必须把每月财务开支明细张榜公示,百姓一目了然。强化党员监督,实行重大决策及较大民生工程时,必须及时召开该村党员会议并保存相关会议记录等,通过村务监督委员会和全体党员一致同意后,方可实行。强化审计监督,即街道审计站和农村会计记账中心监督,街道所有村每月财务开支必须由街道审计站和农村会计记账中心审计通过方可入账,一旦发现不合规或者其他方面的问题账目责令退回、改正,否则不予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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