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山区出台《福山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确保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资金落实工作顺利开展。
《办法》中明确了全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养老资金落实工作的实施步骤:一是由区财政、人社、审计、国土等部门牵头对全区被征地农民进行抽查摸底,确定开展试点工作的镇街和村居范围。二是对试点镇街和村居的主要负责人和会计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对保障资金支付和个人账户管理等相关政策、操作流程及要求进行详细解读。三是由审计部门对全区被征地农民保障资金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对保障资金落实试点工作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确保全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顺利开展。(通讯员 尉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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