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威海8月24日讯(记者 陈乃彰 通讯员 邱均华) 近日,高区出台《关于鼓励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奖励意见》,明确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团队范围、奖励标准、奖励对象:每引进一位顶尖人才,高区给予推荐方最低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所谓高层次人才,需符合以下6条件之一: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及以上的前2位完成人,国医大师;
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和“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入选者,“长江学者”、“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和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术技术带头人以及“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等省、部级以上高层次人才;
发达国家科学院、工程院院士,国际性学术科研组织会员、会士,世界500强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国际知名大学终身教职人员,国家级和省级对外表彰奖项获得者以及入选国家级和省级高端重点项目的外国专家,“外专双百计划”入选者;
在重点领域和关键技术岗位上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属于我区急需紧缺专业的博士,具有创新创业业绩的正高级职称人才,以及其他入选省、市级重点人才工程的高层次人才;
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牌获得者,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主要负责人,省级政府选拔的最高层次的技能领军人才;
“双师型”高技能人才、高级技师(一级)、具备绝技绝活的特殊技能人才以及其他经认定的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
奖励对象主要包括具有从事人才事务合法资质的人力资源机构,经相关部门认可的海内外人才联谊组织、引才引智工作站和人才协会,以及其他为高区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企业、组织或单位。
《意见》规定,每推荐引进第一类人才,给予不少于20万元/位;推荐引进第二、三类人才的,给予不少于10万元/位;推荐引进第四、五、六类人才的,给予不少于5万元/位。
推荐引进人才在5年内入选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等国家级重大人才项目工程的,给予不少于10万元/位。推荐引进人才和团队,在3年内入选山东省“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的,给予不少于10万元/位,入选“泰山学者蓝色产业领军人才团队支撑计划”的,给予不少于20万元/位;3年内入选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留学人员来鲁创业支持计划”、“齐鲁和谐使者”、“齐鲁首席技师”等省级人才项目工程的,给予不少于5万元/位。推荐引进人才和团队,在3年内入选威海市“人才项目产业工程特聘专家”、“蓝色产业领军人才团队支撑计划”等市级人才项目工程的,给予不少于2万元/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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