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17日,位于光明路北侧、复原四路西侧大型户外广告牌被拆除。
齐鲁晚报枣庄8月24日讯(记者 秦政) 户外广告是一座城市的信息平台,但杂乱无章的广告牌却给人带来视觉上的污染。由于种种因素,曾经户外广告无孔不入,占据着城市大大小小的空间,影响了城市的整体形象。而近日,为美化城市容貌,净化城市空间,规范户外广告设置标准,薛城区城管局对光明路两侧等路段拆除了第一批无审批手续立柱广告牌,目前已拆除了22个立柱广告。
“这些未经审批的违法广告牌会对市民的生活造成视觉污染的同时,还存在安全隐患,比如在高速路两侧,广告牌越来越多,行车时就会存在安全隐患,而且像大风之类的自然灾害,如果吹倒了广告牌,也会危害到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据薛城区城管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介绍,此次拆除的22个立柱广告全部属于没有手续的违法建设,主要位于光明路两侧、长江路和其它城区主干道。
据介绍,城管部门还会对市内大型户外广告逐个排查,并现场核实,进行资格认定,对无审批手续的大型户外广告,会责令产权人限期自行拆除清运,对逾期不落实的,依法强制拆除清运。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是第一批拆除的,我们还会将按照国家和省、市、区户外广告管理规定,加强源头审批管理,同时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对未经审批的户外广告发现一个拆一个。”
据悉,设立户外立柱广告牌,需要申请人向各区户外广告办公室提供审批资料,并上报到市直城管部门,并由规划部门进行定点审批,经过审批后方可设立。对于城区内户外广告及门头牌匾的设置,也有相关规定。薛城区城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他们曾先后多次出台各种制度和措施,不断压缩广告门头审批环节,简化办事流程。对于按标准设置的门头牌匾,牌匾以下门窗或墙面涉及户外装修的,不再提交规划许可手续,由审批服务科直接受理、出证;按标准设置的连锁店门头牌匾,手续齐全,首次申请的,由审批服务科受理,提交业务科室出具现场勘察意见,同事项再次申请的,由审批服务科直接受理、出证。对于在自由广场内部举行的所有临时性商业宣传活动,将由审批服务科受理、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