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道路客运量将达100万人次
县际以上客运班线严格执行实名制售票验票制,提醒出行市民带好身份证
2017年09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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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月26日讯(记者 梁莹莹 通讯员 赵烽) 26日,烟台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印发《2017年全市道路运输系统中秋节和“十一”黄金周运输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提到,今年中秋节和“十一”黄金周假期,自10月1日开始起至10月8日结束。因假期重叠,学生流、探亲流、旅游流将叠加出行,预计烟台市道路客运量将达100万人次。
  《通知》称,9月30日和10月1、2日,市区及旅游景点周边压力较大;10月7、8日,学生流、旅游流、返岗流重叠返回,各县市区压力较大。为保障道路旅客运输需求,全市计划日均组织客运班车2300部、公交车1800余部、出租车5400部,抽调了120部大型客车作为机动运力,以应对客流高峰。9月30日、10月1日,莱阳、海阳及其支线迁往汽车南站发车,市民可乘坐9路公交车前往烟台汽车南站乘车。9月30日,烟台汽车总站至各县市区线路末班车延至20:00,北马路汽车站栖霞、龙口、蓬莱线路末班车延至19:00,烟台汽车南站海阳、莱阳线路末班车延至20:00。
  中秋节和“十一”黄金周期间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期,也是交通事故的易发多发期。各汽车客运站要增强“三品”检查人员力量,加强对旅客行包“三品”的检查,利用安检仪、手持探测器等安检设备,确保对旅客行包和捎带货物进行100%安检,杜绝“三品”上车。严格落实市反恐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交通客运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烟反恐办发〔2017〕8号)文件要求,县际以上客运班线要严格执行实名制售票验票制度,对拒不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者票、人、证不一致的,不得允许其乘车。同时,要严格落实出站检查制度、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制度、安全告知制度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加大对进出客运站人员和车辆的安全检查力度,确保汽车站运营安全。
  对所有参加节日运输的从业人员特别是驾驶员,进行一次增强安全意识,尤其要抓好以客运车辆避碰为重点的安全生产教育。安排加班时,要将该线路的交通状况、限速情况、气候条件、沿线安全隐患路段情况等信息,提供给客运驾驶人,尽量安排熟悉路况信息的驾驶员参与加班。特别要加强对长途客运和农村短途客运驾驶员的管理,严格执行道路客运企业双班驾驶员中途休息、长途客车凌晨两点到五点停车休息或实行接驳运输等安全制度,严禁疲劳驾驶、超速行驶、争道抢行等违法违规行为。
  对所有参运车辆进行一次专项检查,严禁带“病”车辆参与节日运输。充分发挥车载卫星定位装置系统的作用,建立24小时监控制度,配备专职人员对车辆行驶动态进行全程监控,及时通知和督促驾驶人员安全驾驶。加强对车辆运营的全过程进行监控,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包车客运标志牌的信息化备案工作,加强对客运包车的运营“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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