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人终身禁驾均系肇事逃逸
其中一人尚在实习期
2017年09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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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月26日讯(记者 张磊 通讯员 杨红省) 9月26日,德州市公安交警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公布了2017年度第五批终身禁驾名单,德州又有5名驾驶人被依法剥夺驾驶权利。加上2017年前四批终身禁驾人员,今年德州已经有26人被终身禁驾。
  此次公布的终身禁驾的5人中,年龄最小的仅有20岁,最大的44岁,这5人的禁驾原因均是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值得注意的是,在本批5人中,持C1驾驶资格的女性“王春方”驾龄还处在实习期内。
  据介绍,2017年1月8日13时30分许,田群狼驾驶冀T51899/冀TK972挂号重型半挂牵引车,沿德州市德城区国道105线由南向北行驶,行驶至德城区南外环黄庄立交桥南侧时,其车与对面斜穿马路的胡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相撞,致胡某当场死亡,发生事故后,田群狼驾车逃离现场,后被公安机关民警抓获。
  经调查,田群狼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2017年6月1日,田群狼被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2017年7月25日,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田群狼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德州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终身禁驾是一项严厉的处罚,意味着驾驶人终身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能驾驶机动车。公布终身禁驾人员名单在震慑心存侥幸的交通违法者的同时,也提醒驾驶人引以为戒,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自觉抵制酒驾、肇事逃逸等交通违法行为,自觉养成安全驾驶、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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