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房竟按“公寓”销售
这家房企被通报处理
2017年11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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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11月15日讯(记者 赵夏晔 通讯员 关学军) 15日,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出《关于山东中弘置业有限公司、华润置地(济南)有限公司虚假宣传行为处理意见的通报》,这俩房企因存在虚假宣传行为受到处理。
  通报称,山东中弘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济南中弘广场17号地块B、C栋高层商务办公楼,位于经十东路北侧中央商务区内,规划用途为办公,规划设计每层配建一处公共卫生间。目前项目主体已封顶,网签销售16套。经查,自2016年5月以来,该公司销售人员在售楼处公开发布虚假宣传信息,将规划用途为办公性质的用房按“公寓”进行包装,并承诺每间用房均设置独立卫生间,公开对社会推广销售,诱导广大消费者购买。
  华润置地(济南)有限公司开发的济南华润万象城北地块高层商务公寓,位于经十东路北侧中央商务区内,规划用途为商务公寓,目前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经查,自2017年9月起,该公司利用短信平台、电台、网络媒体等形式对商务公寓以“类住宅”户型进行宣传推广,打着不限购的旗号,夸大房屋的居住功能,误导消费者。
  通报指出,这两个房企的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有关规定,严重扰乱了济南市房地产市场秩序,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的影响。经研究决定:责令山东中弘置业有限公司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项目销售、停止网签,不良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后期项目应严格按照施工图建设,如发现存在擅自对房屋上下水等设施设备进行改造的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责令华润置地(济南)有限公司限期整改,整改期间停止项目宣传推广行为,不良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中央商务区是济南市着力打造的集区域金融中心、总部聚集中心、区域创新中心为一体的城市新中心,上述企业行为不仅违反了相关法规规定,欺骗和误导购房者,同时破坏了中央商务区的功能定位,影响后期的运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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