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重点打击十一类黑恶势力
2018年01月3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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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泰安1月30日讯(记者 赵发宁) 1月30日,泰安市公安局对全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专题部署,在全市迅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泰安市公安机关将向黑恶霸痞违法犯罪发起凌厉攻势,力争通过三年不懈努力,取得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1月30日,市公安局对全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专题部署,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鞠向群强调,黑恶违法犯罪严重扰乱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损害党委政府的公信力,影响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如果不能及时打击,任其发展,就会削弱党的基层政权,动摇党的执政根基。
  据介绍,对涉恶常见的“九类案件”和故意伤害案件,特别是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故意伤害“三类案件”,各级公安机关将紧盯不放,从严从细查处。
  另外,市公安局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在市打黑办设立办公室,各级公安机关勇于担当,敢于碰硬,对涉黑涉恶问题尤其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旗帜鲜明、态度坚决、一查到底、毫不含糊。围绕交通运输、土地开发、项目建设、矿产资源、经济金融、集贸市场等重点行业,以及拆迁、医疗、旅游等重点领域内存在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从严打击,从根本上减少、铲除黑恶霸痞犯罪滋生的土壤环境。对暴力抗法、阻碍执行职务的,诬告、陷害、打击报复民警及其家人的坚决严厉予以打击。
  同时,泰安市公安机关还将重点打击十一类黑恶势力,具体如下: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二、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村民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
  五、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六、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机场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七、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八、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九、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十、组织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十一、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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