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项目选址意见的批前公示期为2018年11月21日至11月27日。市民如有不同意见需反映,可以在公示期间(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到济南市规划局市政规划处。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信函请寄至:济南市规划局市政规划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F区;邮编:250009;联系电话:0531-66605324;邮箱:shizhengguihua@126.com。 本报记者 刘雅菲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
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