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21日讯(记者 贺莹莹 见习记者 王金刚) 11月20日,在德州市贵都大酒店,举行了德州市公平竞争审查业务培训会议。据了解,2018年以来,德州市把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推进法规规章立改废,作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重点,截至8月底,德州市已经累计废止46个规范性文件。
据介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是竞争政策的重要举措,其要求政府制定的各项政策措施必须要促进和保障市场的公平竞争,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并逐步清理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
为此,去年10月份,德州市出台《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方案》,明确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包括市场准入和退出标准、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标准、影响生产经营成本标准、影响生产经营行为标准等4大类18条,为行政权力划定了18个“不得”,包括市场准入和退出标准5项,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标准5项,影响生产经营成本标准4项,影响生产经营行为标准4项等。
截至8月底,德州市物价局、环保局、水利局等34个市直部门单位完成了文件的清理工作,共清理涉及到市场准入、投标招标、政府采购等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7635件,其中继续有效文件7601件,废止文件24件,需要修改和正在修改的文件10件。全市13个县(市、区)共清理规范性文件536件,其中需修改文件1件,需废止文件22件,属例外规定可以继续实施的政策措施1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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