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21日讯(记者 台雪超 通讯员 于舜) 举报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被起诉,举报人最高可拿10万奖金,比以前多8万;举报的犯罪集团被起诉,举报人可领5万奖金,是以前的5倍。日前,崂山区大幅提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金额。
日前,崂山区综治委对《崂山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奖励细则》中第三条、第七条的有关内容进行修改,多项奖励标准大幅提高。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10万元,奖励金额比原来多了8万元。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犯罪集团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5万元,是原来的5倍。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涉恶类犯罪团伙具体罪名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2万元。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涉恶常见各类霸痞罪名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1万元,提高了一半。公安机关根据线索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头目或主犯的,奖励人民币5万元,原来是1万元;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骨干成员的,奖励人民币2万元,原来最高是5000元;抓获其他一般成员的,奖励人民币5000元,原来最高2000元。修改后的细则里举报电话和地址也略有变动,举报电话为崂山公安分局:55580110,崂山区纪委:88996123,崂山区扫黑办:88992117、88992187,举报地址为崂山区扫黑办(崂山区政府行政大厦西814、815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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