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名罪犯减刑公示普遍减一年以上
2016年08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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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泰安8月15日讯(记者 赵兴超) 10日,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示了200名减刑、假释罪犯,这200名罪犯减刑时间普遍超过一年,案件涉及诈骗、抢劫、绑架、盗窃、杀人等方面。
  10日,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一批减刑、假释案件,法院工作人员介绍,这是今年第六批立案公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由泰安监狱报请泰安中院审理,泰安中院为进一步规范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程序,确保案件审理的合法、公正,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在本批人员名单中,公示内容包括了案件案号、罪犯姓名、罪名、原判刑期及变动、刑期起止、历次减刑情况、本次减刑及假释提请建议和罪犯在狱中奖惩情况等详细信息。在公示的200起减刑、假释的案件中,包括有盗窃罪、强奸罪、抢劫罪、交通肇事罪、故意杀人罪、诈骗罪等多种罪名,刑期从两年到无期、死缓不等。
  泰安中院本次公示的时间为期五天,如果市民对公示内容有任何异议,可以在公示期限内函告或致电泰安中院,来信或来电需要表明真实身份和联系方式以便核实。联系单位为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电话0538-6986953,通信地址为泰安市泰山区望岳东路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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