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教师有偿补课实行“零容忍”
涉事学校和校长将一并受罚
2017年07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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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13日讯(记者 张帅) 今后在职教师若涉及有偿补课,将面临最严处罚。10日下午,长清区教体局召开全区教育系统有偿补课专项会议,集体学习市教育局下发的《关于深入开展“树师德、正师风”活动严肃治理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同时与各学校负责人签订责任书,出重拳整治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违规行为。     《通知》将教师对学生实施有偿补课、有偿家教,教师私自办班或在社会培训机构兼职,教师向学生推荐培训机构、与培训机构合伙牟取私利或为培训组织者招生提供便利等行为列为治理重点。
  《通知》规定,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并查实的,全市通报批评、扣发全年绩效工资、取消三年内申报高一级职称的资格,暂缓其教师资格注册,并视情节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开除或解除聘用合同等相应处分;特级教师、名师、教学能手等从事有偿补课的,由教育部门按照批准权限报请相关部门取消其称号及待遇,并通报全市;党员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先行给予党纪处分,再进行行政处理。   
  《通知》还明确规定,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并查实的,所在学校和校长均会受到相应处罚。针对学校,一学年内出现1起教师有偿补课并查实的,在全市范围进行通报批评;一学年内查实两起(及以上)的,取消当学年学校评先树优资格。针对校长,一学期内发生1起教师有偿补课并查实的,校长的年度职级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级,不得进档;一学期内发生两起不同教师有偿补课并查实的,校长不得晋升高一级职级;一学期内发生3起(及以上)不同教师有偿补课并查实的,校长的年度职级考核确定为不合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免去校长职务。
  长清区教体局为此设立了投诉举报电话:87225044、87229014,举报信箱:cqqjtjskts@163.com。(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报微信公众号“齐鲁长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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