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可申请工伤认定
2017年11月0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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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文登10月31日讯(记者 姜坤 通讯员 于致强) 很多人都知道在上班时发生的事故是属于工伤,但是对于在上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许多人却并不太清楚。其实,在上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也算工伤。不过,在此类交通事故中,只有非本人承担主要责任的才能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并且在遭遇交通事故后一定要及时报警,因为只有持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才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日前,上班族高某在骑电动车上班途中被一辆轿车挂倒。当时正处于上班高峰期,高某除了右手手腕在地上擦伤有些疼痛外,并没有其他明显的外伤,所以高某就没有太在意,选择与司机私了。几天后,高某手腕越来越痛,无奈之下去医院检查,发现手腕关节脱位,需要入院治疗。出院后,高某觉得自己是在上班途中受伤的,因此到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但是高某不能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导致无法做出工伤认定结论,所以就无法享受工伤保险的相关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非本人主要责任事故的认定,应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交通运输、铁道等部门或司法机关,以及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组织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为依据。
  区社保中心提醒广大职工,在上下班途中一定要增强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若不幸发生交通事故,一定要保护好现场并且要及时报警,以便能够获得工伤认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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