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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驾管业务“延期办”“容缺办”

6月30日停止执行

齐鲁晚报     2020年06月24日
  本报烟台6月23日讯(记者 范华栋 通讯员 烟交宣)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从烟台交警支队获悉,烟台交警在疫情期间出台的驾驶证审验换证、机动车检验等业务逾期未办不予注销等“延期办”和驾驶证期满换证“容缺办”政策,于2020年6月30日停止执行,涉及七类业务按如下要求办理。
  关于延期办理注销业务。自7月1日起,对驾驶证超过有效期未换证、未按规定审验、未按规定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机动车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等的,不再延长换证、审验、报废等期限,要按规定办理注销、降级换证等业务。
  自7月1日起,新取得的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将不再延长。已取得的延期政策不变。
  对1月23日至6月30日期间,机动车在办理转移、注销、变更迁出、变更换发新能源汽车号牌业务后原号牌号码保留期限满2年的,将统一延长6个月保留期限。
  自7月1日起,对驾驶人申请满分教育的不再延长机动车满分教育记录单有效期,6月30日前已申请满分教育但未完成的,机动车满分教育记录单有效期统一延长至9月30日。
  关于期满换证容缺办理。对已适用“容缺办”政策的,要提示驾驶人在2020年12月31日前补交身体条件证明。 
  自8月1日起,对大中型客车、重中型货车及挂车等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逾期未换证等情形,不再适用免予处罚政策,不再适用交通事故认定书不载明相应违法行为政策。
  自9月1日起,对其他机动车逾期未检验,其他驾驶人驾驶证逾期未换证等情形,不再适用免予处罚政策,不再适用交通事故认定书不载明相应违法行为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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