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单位
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办理依据
(一)《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
(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5〕4号);
(三)《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46号)。
申请主体
机关、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
受理条件
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等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申请材料
《社会保险单位参保信息登记表》
办事流程
用人单位携带《社会保险单位参保信息登记表》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参保登记。材料齐全的即时受理;材料不齐全的出具一次性告知单予以告知。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通讯员 张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