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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俩高校发文退住宿费

不足半月不计收费用

齐鲁晚报     2020年06月24日
  本报烟台6月23日讯(记者 李楠楠)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从驻烟高校获悉,烟台大学和滨医烟台校区发文明确退本学期住宿费,其中烟大在校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半个月以下不收费,滨医在校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免收住宿费。
  据悉,《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山东省高等学校住宿费收费管理办法》规定,住宿费按照学年或学期收取,学习时间每学年按10个月(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多数高校住宿费是按照学年收取。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按照实际发生原则收取住宿费。春季学期按5个月计算,对于未住宿的学生,学校按月计退住宿费,多收部分于学期结束后一律退还学生。在校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由各学校根据本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规定计退。”
  6月4日,烟台大学发布疫情防控期间学生住宿费退费的通知,根据文件规定,烟大春季学期按5个月计算,对于未住宿的学生,学校按5个月计退住宿费;在校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半个月以下不收费,半个月(含)以上的按一个月计收住宿费。由于计退住宿费工作涉及人数多,学校将分批次办理退费。毕业生离校完毕后进行清退,其他年级于7月底前清退完毕。清退的住宿费逐批退回到同学缴纳学费时的银行卡中。
  6月16日,滨州医学院发布关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住宿费退费的通知,滨医根据文件精神,本着关爱原则,经学校研究决定,所有在学校及实习单位住宿的学生,本学期不返回的,退还本学期全部住宿费;本学期返回的,学校按月计退住宿费,在校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免收住宿费,已收取需退费部分于学期结束据实结算后一律退还学生。学校将通过学生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登记的银行卡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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