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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借用企业钱款、收受企业礼品、违规报销个人费用

三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问题被通报

齐鲁晚报     2020年12月25日
  本报德州12月24日讯(记者 王金刚)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助力优化营商环境,12月23日,德州将近期查处的3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宁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保店镇市场监督管理所科员赵文涛违规借用企业钱款问题。2017年至2018年,赵文涛在保店镇食药所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分别向管辖范围内副食门市、饭店、药店等24户管理和服务对象借用钱款用于个人消费,借款总额共计44900元,在巡察期间已将所借款项全部还清。赵文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临邑县水利局水政法规股原股长郭妍违规收受企业礼品、接受娱乐活动等问题。2017年至2020年,郭妍违规收受多家辖区内企业赠送的礼品、购物卡,接受辖区内某企业安排的娱乐活动。郭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平原县交通运输局原副科级干部林晓华违规在企业报销个人费用问题。2013年12月至2016年12月,林晓华违规在其监管帮扶某企业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医药费、通讯费4617元,林晓华受到相应处分。后在影响期内又发现林晓华于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违规在该企业报销个人通讯费6328元。林晓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上述3起典型问题,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纪法观念淡薄、服务意识缺失、自律意识不强,在服务企业过程中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损害了企业利益,破坏了营商环境。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自觉规范履职行为,在政商交往和服务企业中既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又守住底线、把好分寸。
  各级党组织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性,结合正在开展的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工作,认真查摆本地区本部门影响企业发展、损害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强化查纠整改,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开展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大精准执纪执法力度,对损害营商环境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问题一律通报曝光,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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