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广江
尽管教育部门三令五申,但一些职校仍向企业或劳务中介机构输出学生工,使得原本意在提高职业学校学生技能,让职校专业和产业密切接轨的职校实习,演变为向流水线工厂提供廉价劳动力的“卖人头”交易。
近日发生的云南一职校17岁学生实习“劳累病死”一案,再次揭开了职校实习乱象的冰山一角,引发各界关注和担忧。一段时期以来,一些职业院校打着“校企合作”“工学交替”“顶岗实习”等旗号,以各种强制手段把学生“卖”给工厂充当廉价劳动力,严重侵害学生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也亵渎了职业教育的形象和尊严。
对此,早在2016年4月,教育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去年年底,教育部等八部门又修订了该规定,为实习划出红线,剑指强制实习、赚“人头费”等乱象。
“卖人头”歪风屡禁不止,究其根源,无非一个“利”字。一名劳动中介负责人向媒体算了一笔账:工厂缺人,给劳务公司报价25元每人1小时的费用,劳务找到学校相关人士,给学校22元每人1小时的费用,学校给学生15元的工价,差价7元就是提成。假如学校组织300人,一个人工作1个月,每天10小时,那么学校就能提成60万元左右。
不难发现,职校“卖人头”交易实际上就是学校、劳务中介、用工企业等各方一场各取所需的“利益合谋”,已经形成了一条完整的灰色利益链。在这条利益链上,学校扮演了极不光彩的角色。在国家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倡导“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的今天,必须出重拳、下猛药,铲除这条吃相难看的利益链。
由于实习生处于弱势地位、议价能力低、维权意识弱、顾虑较多,学校、中介等有关人员才变得肆无忌惮起来,以致不少实习生失去了说“不”的勇气。对此,一方面要大力畅通学生投诉举报渠道,另一方面要压实监管部门的责任,对不作为、慢作为等相关部门及人员也要严肃追责。
“打蛇打七寸”。在加强对职校实习全程监管的同时,整治重点要放在提高校方人员违法成本上来,以严肃精准的问责压实学校管理责任,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民事、行政、刑事责任,形成“不敢”“不能”“不想”的强大震慑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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