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烟台4月14日讯(记者 闫丽君 通讯员 烟消宣) 从烟台市消防救援支队获悉,12日,烟台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全市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方案》,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部署安排,即日起至2022年年底,烟台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按照“源头防范、属地管理、全面清查、依法整治”原则,集中对全市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整治,落实落细建设、使用、管理主体责任,坚决消除火灾风险隐患,最大限度遏制“小火亡人”事故发生。
此次综合整治范围为具有生产、经营、租住使用功能之一,且住宿人员达到10人及以上的自建房,包含临时性自建房、无证照自建房。经村集体同意,在集体土地上自行建设,并用于生产、经营、租住的房屋列入本次排查登记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