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山东省教育厅发布通知,明确山东大学等11所高校今年继续在我省开展本科综合评价招生试点。报名工作将于5月10日前完成。
2022年在山东开展本科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的11所高校分别是: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青岛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山东科技大学、青岛科技大学、山东财经大学、浙江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招生计划由试点高校在高校主管部门核准的综合评价试点招生规模内自主确定。未完成的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可转入当年学校统招计划招生。
考生须按照要求分别参加我省夏季高考统一报名和试点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报名,已通过保送、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被提前录取的考生,不得报名。
综合评价招生报名5月10日前完成。试点高校2022年6月11日前,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公示通过初审入围学校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将考生确认是否参加报考学校综合评价考核时间统一确定为2022年6月12日18:00前。通过初审的考生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报考学校的综合评价考核,逾期视为放弃考核资格。
学校考核方式包括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测试(面试)。素质测试(面试)应安排在高考结束后、高考成绩公布前进行。试点高校要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测试(面试)成绩,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1:5的比例确定入围学生名单。
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安排在普通类提前批进行。试点高校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预录取名单,并按规定程序办理录取手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高考成绩由试点高校自行确定,但不得低于普通类一段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