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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以上!

困难群众救助再提标

齐鲁晚报     2022年04月21日
  齐鲁壹点记者 孟杰

  济南公布2022年为民办23件实事,其中包括“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再提标”。自2022年1月起,城乡低保标准、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机构养育和社会散居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提高10%以上。
  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再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904元/月提高到995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676元/月提高到770元/月;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济南高新区五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995元/月。
  特困供养标准中,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1356元/月提高到1492元/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1179元/月提高到1356元/月;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济南高新区五区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1560元/月。其中,照料护理标准也有所提升,按照差异化服务原则,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分三档,自理标准由231元/月提高到255元/月,半自理标准由385元/月提高到424元/月,完全不能自理人员标准由770元/月提高到847元/月。
  机构养育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2123元/月提高到2336元/月;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1650元/月提高到1815元/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参照此标准执行);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1320元/月提高到1452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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