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下午,济南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上,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鲍峰作了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报告显示,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18.1万件,制发检察建议5698件,83起案件被评为全国、全省典型案例、精品案件,2021年度全省检察考核位居第一名。
齐鲁晚报记者 夏侯凤超 于悦
办理破坏环境资源
犯罪210件541人
五年来,设立全省首家派驻黄河检察室,全面推开“河(湖)长+检察长”机制,深化“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行动,系统运用刑事打击、民事赔偿、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机关履职等监督方式,办理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10件541人,发出检察建议130件,立案、提起公益诉讼136件,推动拆除违法建筑13.6万平方米、清理河道垃圾2.2万吨,督促启动2处重点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建设,为黄河安澜保驾护航,工作经验被最高检、省检察院转发。
在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分别设立检察工作站,与有关单位会签法治环境建设合作框架协议,聚焦重要产业园区、重大工程项目和征地拆迁、招投标等重点领域环节,综合运用打击、保护、监督、教育、预防等手段开展“法治会诊”,帮助企业解决各类涉法难题183件。
落实依法防控要求,办理非法经营、伪造核酸检测结果、暴力袭击防疫人员等社会关注的涉疫情犯罪38件51人,提起公诉全省第一起涉疫情妨害公务案,被最高检作为典型案例向全国发布。强化对重点领域的防控监督,对驻济监狱、看守所开展疫情防控检察1053次,发出检察建议86件,推动防疫“高墙”更加坚实。
起诉危害公共安全
犯罪273件401人
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办理串通投标、强迫交易、合同诈骗等案件226件446人,有效维护市场交易秩序。组建专门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办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77件159人,2021年办案量是2017年的近3倍。
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监督清理涉企“挂案”,对符合条件的涉案企业人员不捕296人、不诉395人,提出适用缓刑建议433人。扎实开展涉案企业合规试点工作,联合16个部门共建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在办案的同时帮助涉案企业医治成长过程中的“病症”,从法治角度促进企业合规经营、良性发展。
扎实开展“万警进万企”活动,先后派出957名检察人员深入7000余家企业问需问计问效,帮助解决实际困难387件,竭尽所能当好企业发展护航员。
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民生案件,起诉高空抛物、窨井伤人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273件401人,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168件371人,全方位守护群众头顶、脚下、舌尖安全。以检察监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办理假种子、假农药、假化肥等涉农犯罪116件124人。对因案致贫返贫的当事人依法开展司法救助556件,救助量和救助金额逐年双提升,2021年发放救助金380余万元,是2017年的12倍。
批捕涉黑恶犯罪610人
起诉961人
注重在反腐败斗争中有效发挥检察职能作用,2017年立查职务犯罪案件246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179人、渎职侵权案件67人,立查县处级以上干部22人。2018年以来,落实改革要求,持续探索完善与监委主动对接、有效衔接工作机制,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调查129件,受理监委移送审查起诉245件297人,提起公诉223件275人。
五年来共批准逮捕8525件10925人,提起公诉26940件34018人。依法起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绑架等恶性暴力犯罪3371件4043人,起诉“两抢一盗”等多发侵财犯罪3652件4409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深化与金融监管部门合作,设立金融检察服务中心,制发《济南市金融检察白皮书》,办理洗钱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376件764人。起诉传销、电信网络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经济犯罪1335件2623人,挽回经济损失1.48亿元,在办案同时开展形式多样的反诈宣传,帮助群众远离诈骗“套路”。
落实宽严相济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等不批捕1836人,不起诉3974人,促成刑事和解652件,尽最大努力消弭社会对立。
积极开展检察公开听证,以“如我在诉”的情怀帮助涉案群众既解“法结”又解“心结”,听证各类争议案件680余件,听证化解率达98%。办理了全国首起民事监督互联网直播听证案件,目前互联网直播听证在“四大检察”业务已实现全覆盖。
扛稳抓牢扫黑除恶重大政治责任,健全完善提前介入、挂牌督办、监督把关、衔接配合等机制,在三年专项斗争取得显著成效基础上,深入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共批捕涉黑恶犯罪610人,起诉961人。
围绕泉水保护等领域
办理公益诉讼案475件
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作用,受理各类行政监督案件780件。强化对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与法院会签诉讼监督案件正卷、副卷一并调阅制度,提出审判监督检察建议118件、行政执行监督检察建议572件。
全力推进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在国土资源保护、土地执法查处等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活动,督促相关单位拆除违章建筑33万平方米、恢复土地原状628亩、追缴罚款900余万元。扎实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综合运用监督纠正、促成和解、公开听证、释法说理、司法救助等多种方式为民解忧,促进解决行政争议169件。
认真履行公共利益守护者责任,依法立案公益诉讼1311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1224件,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100件。切实守护绿水青山,围绕泉水保护、大气污染、城市渣土等领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75件。
不断拓展公益诉讼广度,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个人信息保护、公共卫生、道路交通、红色资源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检察活动,办理相关案件209件。
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如期完成两级院内设机构改革,市检察院组建10个主要业务机构,专设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形成了专业规范、完整系统的整体监督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