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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自行车,三年丢了200辆 |
因强制取用等原因,每天至少20辆公共自行车需要送回“疗伤” | |
- 2013年09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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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日下午,市政养管处公共自行车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祝宁帮市民解决停车故障。 本报记者 韩逸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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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9月2日讯(记者 李大鹏 见习记者 蒋大伟) “这辆自行车在这停放了十多天,我是早上上班发现的,应该是半夜丢弃在这里的。”1日,热心市民王先生拨打本报热线反映,火车站对面发现一辆公共自行车,连续几天无人认领,车子经常被碰到,造成一些损伤,只好打来电话求助。 这辆“走失”的公共自行车前方锁车位置明显有被扭曲的痕迹,疑似被不正常取用,公共自行车的后轱辘被外力折断,“受伤”严重。随后,记者联系了烟台市市政养护管理处公共自行车管理中心,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安排维修人员将这辆“走失”的公共自行车带回去“疗伤”。 记者从公共自行车管理中心了解到,每天至少有20辆公共自行车被运回维修车库进行修理。公共自行车受伤情况不一,有的并不是通过正常流程借用,而是明显被强制取用,这些车受损严重的很多被遗留在大街小巷。 “天天看着这些自行车,就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每当看见这些公共自行车被破坏就觉得心疼,更觉得心酸,本来是给广大市民提供便利的,但却被这样破坏。”公共自行车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介绍,很多被遗留在街上的公共自行车都被工作人员带回了家,有的通过市民反映而被带回。还有的被变公为私,据为己有。从2011年11月1日市政养护管理处接手烟台市公共自行车的管理工作后,已经至少有200辆公共自行车“不翼而飞”。 公共自行车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提醒借车的市民,还车时一定要严格遵守一推、二拉、三查的步骤,确保还车成功。借车使用过程中要看管好公共自行车,若发生丢失、损坏的情况,及时与管理中心联系。恶意损坏公共自行车或设施,属于破坏公共财物,一经发现会立即报警。若市民发现“走失”的公共自行车或发现有擅自占有公共自行车的情况,可通过拨打公共自行车服务热线:4001111313举报。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同时呼吁市民共同来爱护公共自行车,别让这些“孩子们”再“走失”和“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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