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2日讯(记者 董传同 通讯员 滕兆来) 开车撞了人要赔钱给对方养伤,可夏津县的姜某撞人后,在协商赔偿款项上发生纠纷,最后他竟要对方打自己一顿,算是以牙还牙作为赔偿。最后交警到场调解,才是让这场“闹剧”结束。 9月2日上午,姜某驾车到县城某银行取款,等他取了钱出来一看,自己的车被一辆黑色“夏利”轿车挡住了退路,等他仔细一看车牌,发现这辆“夏利”轿车恰巧是自己一位朋友的车,于是他便找到这位朋友,不巧的是姜某的这位朋友正在办业务走不开,于是这位朋友就掏出车钥匙让姜某自己去倒车。但姜某怎么也没想到这辆车的刹车系统有故障,倒车的时候撞上了路边的一位女士,好在只是刮掉了对方小腿上的一块皮。这位女士要姜某赔偿500元作为医药费,姜某表示只能赔50元,最后,气急败坏的姜某从自己的车后备箱内拿出一根一米多长的木棍递到女士面前说:“这样吧,钱我也不赔了,你也在我的腿上打一棍子,打瘸了也没关系,算是以牙还牙,咱俩互不相欠了。”最后被撞女士只得打电话报警。 交警到场了解情况后,对姜某进行了批评教育,经调解,姜某赔偿那位女士200元作为医药费用,并再次向她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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