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10日讯(记者 任磊磊) 近日,济南市工商局与全国13市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签署了《网络交易监管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异地协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今后,这14个城市将实现资源共享、异地监督、备案等功能。 《备忘录》由济南和大连、宁波、深圳、沈阳、长春、哈尔滨、南京、杭州、青岛、武汉、成都、广州、西安等共同签署,明确规定各市应消除区域间行政执法壁垒,完善案件移送、协查和反馈制度,提高跨地区违法案件查办效能。对违法性质严重的网店经营者,可提请平台所在地市工商局依法要求平台经营者停止对其提供服务。 此前,对网店和第三方平台的监管一直是工商部门最头疼的问题。市民从网店购买商品后,一旦出现问题,就不知道向谁投诉。消费者所在的工商部门管不了外地网店,而且,很多网店都没有工商注册,即使向当地工商部门投诉,也很难成功,所以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投诉,就成了维权最有效的途径。 该《备忘录》提出构建跨地区“工商——第三方平台”网络经营主体的信息审查机制,今年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将在各市工商局完善辖区建档,实现第三方交易平台资源共享,消费者维权将打破地域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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