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房地产两极分化严重,政府卖地、开发商盖房子、老百姓买房子,整个环节风险是在逐渐扩大传递的过程;另外,一些调控手段现在还在使用,很多方法实际上就是为了调控而调控。所以,怎么去建立市场稳定的长效机制,对于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至关重要。 建设长效机制,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已经够看出端倪。首先,一个完善的住房制度,就是要在明确住房发展和需求管理目标的基础上,为每个居民如何实现合理住房需求提供路径指引和渠道安排;通过土地、财政、税收、金融等政策工具的运用,来确保各个供应渠道的可进入、可支配、可持续。 第二,是促进市场稳定的问题,要完善我们的土地供应制度。应该结合市场供求关系和住房需求发展状况,因地制宜确定提供的数量和结构。应该按照市场的需求来解决供应问题。另外,对招拍挂导致的高地价政策也要反思。在优化现有的土地利用的同时,还要试点集体土地进入市场,弱化政府垄断。 第三个长效机制,就跟我们的金融制度完善密切相关。完善房地产金融政策,加快住房金融监管体系的建设,有效解决房地产金融风险缺乏有效监管和政策性住房金融政策难以落实的问题,保障金融能够适度参与。 第四是改革完善房地产税制。将房地产税制作为住房需求管理的主要手段,为住房消费与投资提供政策边界。房地产税收制度改革的总体方向,是简化交易环节税制、减轻交易环节税负、增加持有环节税收。在住房转让环节征收契税和个人所得税,根据住房属性和交易特征,设计梯级税率表,就是你的房子越高档、交易的越频繁,这个税可能就越重。在持有环节,从重征收特种税,并以此作为推动地方财税体制改革的手段。 第五方面是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配置。从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中,很多地方都可以看到这个问题的影子。实际上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它不仅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也是缓解特大城市和大城市的房价、交通等与地理区位相关的社会压力的重要途径。 (楼市记者 田晓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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