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借品牌机,趁人不备拿了就跑
一男子用这种方法先后骗了5部手机,最后因涉嫌诈骗被批捕
2014年03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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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26日讯(记者 苑菲菲 通讯员 尤译雪) 声称自己有急事手机坏了,男子专门找拿着苹果或三星手机的路人借手机,结果打着打着电话,趁机主不注意就拿着手机跑了。就这样,赵某通过这种方法骗得5部手机。日前,赵某因涉嫌诈骗被芝罘区检察院批捕。
  赵某骗到的第一部手机,是2013年1月份从一名黑车司机手里得到的。据赵某供述,当天上午他在上夼西路打了一辆黑出租。在车上,赵某和司机聊家常拉近关系。之后就一直指挥司机拉着他去这去那,还谎称丈母娘住院去一酒店找人拿钱。
  期间,赵某借口手机没电,借了司机的电话。在酒店外打电话时,趁司机不注意从另一个门跑了,路上赵某把手机卡拆下来扔掉了,并且打了辆出租车去了二手市场。当得知这苹果4是旧版的只值50块钱后,赵某气急败坏地把手机给摔了。
  2013年秋天,赵某故技重施,在芝罘区一家服装店里借了老板的电话用。结果拿着人家的苹果手机就走了,直接去路边收手机的摊上,卖了180块钱。今年1月份和2月份,赵某又用同样的方法,在不同地点借手机用,每次都是借苹果手机或三星手机,并且都是趁机主不注意,拿起就跑,然后直接去二手手机市场卖掉。
  就这样,从2013年1月至今,赵某一共用这种方法骗了5部手机,廉价转卖牟利。在骗手机的时候,赵某还以帮人办事等理由,骗了受害人的钱。赵某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涉嫌诈骗罪。日前,赵某已被芝罘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以案释法 
一部手机,涉及四种罪名
  记者了解到,以借电话为由拿着电话跑了的案件,其他城市也发生过不少,但对该行为如何定罪,一直存有争议。产生争议的主要有四个罪名: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抢劫罪。
  据山东信谊律师事务所律师姜兆亮介绍,一般来说,嫌疑人在作案过程中做出不同的行为,会构成不同的罪名。像本案中,对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骗取他人手机,存在诈骗行为。
  若嫌疑人在拿着手机逃走的时候被主人发现上去追赶,而嫌疑人动手打了机主将手机拿走,过程中使用了暴力、胁迫或其他威胁机主的方法,其行为就涉嫌抢劫。若是嫌疑人趁着机主不知情,秘密窃取,偷偷把机主的手机偷走,那就涉嫌盗窃。若是嫌疑人趁着机主不注意的时候一把夺过手机跑了,其行为就涉嫌抢夺罪。
  姜兆亮说,这四种罪名的量刑是不同的,其中以抢劫罪最重,不管抢到的金额是多少,至少都要被判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目前法律,构成盗窃罪的金额是人民币2000元,根据社会危害性的大小,嫌疑人会被判处3年以下或者3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还会被判缓刑;构成诈骗罪的金额是人民币6000元,社会危害性不大,也会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甚至缓刑,危害性较大时会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而抢夺罪价值人民币500元以上就为“数额较大”,根据社会危害性大小,会被判处3年以下、拘役或管制、3到10年、10年到无期徒刑。
本报记者 苑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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